2025年7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起草《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工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稿)》和《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投向指导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促进形成高质量发展格局。具体内容如下: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 国家级基金:要立足全局、抓大放小,重点支持国家层面现代化产业提质升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补齐产业发展短板。鼓励其加强与地方基金联动,在前沿科技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或对地方基金出资等方式,形成资金合力。 地方基金:要找准定位,在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下,综合考虑本地区财力、产业资源基础、债务风险等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投资领域。新设地方基金直投项目或其子基金投资项目要注重支持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和科创企业孵化,带动社会资本有效参与。着力增加高端产能供给:政府投资基金要聚焦产业技术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产业投资类基金要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创业投资类基金要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兼顾早中期中小微企业,支持科技创新。明确投向调控要求: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要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避免投资于存在结构性矛盾的产业,在新兴产业领域防止盲目跟风。同一政府原则上不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已设立基金覆盖的行业领域,原则上不再新设同级基金。开展基金投向评价指导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突出基金投向政策取向评价、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流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主要包括政策取向符合性、投向布局优化、政策执行能力三方面。同时,设置投向领域负面行为清单,对于出现清单内负面行为的基金,当年度不予开展投向评价,并采取适当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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