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1日,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暨全国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新学期开学之际,最高人民法院遴选发布了8个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以下是对这些案例的具体介绍:1. 侯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2021年3月,侯某与某小学签订供餐协议,同年4月8日,侯某明知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使用亚硝酸盐,仍在给该小学供餐的排骨中添加,导致56名学生集体严重食物中毒。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 罗某销售伪劣产品案:2020年至2021年3月,罗某为牟利,用鸭脯肉卷冒充肥牛卷销售至某大学餐厅等餐饮机构,销售金额达12万余元。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3. 施某贪污案:施某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人员,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他以鸡腿价格上涨为由,变更营养餐食材,用鸡翅根代替鸡腿,并虚开发票报账获取专项资金54.7万余元,其中30.3万余元被其非法占为己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施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4. 某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某中学服务合同纠纷案:该案涉及学校解除食堂外包服务商服务合同,具体案情未详细说明,体现了学校对食堂外包服务质量的监管和对食品安全的重视。5. 颜某诉某超市产品责任纠纷案:2025年4月,颜某在学校附近某超市花费4元买了1袋过期零食,遂起诉请求超市返还货款4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法院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判处超市支付1000元惩罚性赔偿金。6. 某农业公司诉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该案涉及校园食材供应商标签违法,法院判决支持行政机关在校园食品供应领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监管要求,防止企业规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保障义务。7. 某食品有限公司诉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某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该案中校园食材供应商供应有毒、有害食材,具体案情未详细说明,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8. 某后勤服务公司、某投资公司诉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某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校园餐中标企业与其他未中标企业共同经营校园配餐项目,但监管部门只对部分主体进行处罚,法院在作出判决的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全面履行监管责任。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体现了为校园食品安全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彰显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鲜明立场以及延伸审判职能促进惩防并举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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