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在普惠托育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惠及民生,具体如下:政策支持方面: 土地规划政策:允许教育、医卫、福利、商服等用地类别用于发展托育服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指标。对非营利性托育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保障;不符合的以有偿使用方式保障。新建居住区需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交付使用。还允许企业利用中心城区闲置房产及设施改造建设托育服务机构,可先建设后变更土地使用性质。 报批建设政策:依法简化社区托育服务登记备案程序,建立多部门开办手续一站式办理的绿色通道。对于托育企业开展连锁化、专业化服务的,在协议明确范围内开设单个服务实体,实行备案制。 人才支持政策:推进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人才培养专业。将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卫生消防等支持政策: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做好业务指导。做好托育机构消防审批服务,对试点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提高审批效能。 普惠托育服务价格: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通过市场形成普惠托育服务价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构建“1+N”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为网络的“1+N”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到2026年,每个设区市和80万以上的人口大县均应建成1个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公办托育机构。 鼓励幼儿园办托班:在保障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招收2 - 3岁幼儿,公办幼儿园附设托班的,其托班幼儿数量可作为申请配备教职人员数量、岗位设置依据。 支持用人单位办托: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人数较多的集中办公区、医疗机构、学校、产业园区等,通过自办、联办、公办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职工和周边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普惠托育服务。 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充分利用街道、社区现有设施、场所等公共服务资源,围绕15分钟生活圈目标,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房屋场地拓展社区托育服务。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按每千人不少于10个托位的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按每千人不少于6个托位的标准建设。资金保障方面:落实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将托育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更加精准的普惠托育运营补助制度,鼓励各地采取提供闲置国有房屋、减免场地费用、发放建设补助等措施,降低社会办托育机构办托成本。具体实施成果方面:以晋安区为例,截至2025年3月,晋安区已备案托育机构10家,备案托位数923个,已备案幼儿园托班37家,备案托位数2506个。其中6家托育机构先后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普惠托育试点机构,累计投入省级补助资金488万元,可提供普惠托位488个,均已投入使用,可为居民群众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普惠性多样化的托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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